亚洲中文精品视频在线_久久精品一区二区无码_中文字幕乱码熟女免费_久久免费碰免费视频

        首頁 > 商標服務 > 商標法原理與案例之商標注冊申請原則優(yōu)先權問題

        商標法原理與案例之商標注冊申請原則優(yōu)先權問題

        更新時間:2021-12-03 17:24:45
        分享到:
        243 點贊

        商標法原理與案例之商標注冊申請原則優(yōu)先權問題,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yōu)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下面就和公司寶一起來看看商標法該條例的相關內容。

        商標法原理與案例之商標注冊申請原則優(yōu)先權問題

        商標法原理與案例商標注冊申請原則優(yōu)先權問題

        《商標法》第25條第1款規(guī)定,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yōu)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渡虡朔ā返?6條第1款規(guī)定,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

        這里以普蘭娜公司與商評委商標申請駁回復審行政糾紛案為例。

        1.基本案情

        普蘭娜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向商標局申請注冊第8996648號“prAna及圖”商標(以下簡稱訴爭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為國際分類第28類的瑜加磚、瑜伽板等。

        第8885559號“Prana”商標(以下簡稱引證商標一)的申請日期為2010年11月26日,權利人為藍帽子公司,商標專用期自2012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核定使用的商品為國際分類第28類的游戲機、運動球類等。

        2012年3月27日,商標局作出《商標駁回通知書》,以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構成近似商標為由,駁回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普蘭娜公司不服,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2013年12月9日,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商評字2013第129449號《關于第8996648號“prAna及圖”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以下簡稱被訴決定),以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為由,決定對訴爭商標予以駁回。

        普蘭娜公司依據(jù)其于2010年11月19日在美國提交的“prAna及圖”商標申請,于2010年12月28日向商標局提交了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在申請書中主張優(yōu)先權,并于2011年1月27日提交了相應的優(yōu)先權證明文件。訴爭商標的優(yōu)先權日期為2010年11月19日。

        2.判決內容

        北京一中院認為,訴爭商標指定使用在“瑜伽磚、瑜伽板、瑜伽帶”商品上,與引證商標一已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故判決撤銷被訴決定,商評委重新做出決定。

        普蘭娜公司不服,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北京高院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共同使用于類似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和誤認,二者已構成近似商標。故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普蘭娜公司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再審申請。最高法院認為,引證商材一的申請日期為2010年11月26日,根據(jù)查明的事實,訴爭商標的優(yōu)先權日期為2010年11月19日,訴爭商標的優(yōu)先權日期早于引證商標一的申請日期故引證商標一不構成訴爭商標能否注冊申請的權利障礙。故判決撤銷一、二審判決及被訴決定,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做出決定。

        3.案件評析

        商標注冊申請的優(yōu)先權原則是《巴黎公約》所規(guī)定的基本制度之一,使得商標申請主體只要在一個締約國申請注冊商標,則可享有自其初次申請之日起的6個月內的優(yōu)先權。只要該商標注冊申請主體在6個月內向其他成員國提出相同商標注冊申請的,其申請日均可以在第一個締約國的申請日為準。我國作為《巴黎公約》的成員國,需要履行締約義務。同時,由于我國采取商標注冊制度,商標的申請日對于是否能夠獲準注冊具有重大意義,因此國外優(yōu)先權的判斷就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

        根據(jù)《商標法》第25條第1款的規(guī)定,國外優(yōu)先權的適用應當滿足以下三方面的條件:第一,應當是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即提出期限限定為6個月,若超過外國第一次申請之日6個月的,則不再有優(yōu)先權;第二,關于國外優(yōu)先權的適用對象限定為相同商品以及同一商標,若商標注冊申請人進入我國后,改變了商標標志或者商品類別,則不能夠再行適用國外優(yōu)先權,特別需要指出,即使是類似商品或者近似商標標志的,亦不能享有優(yōu)先權;第三、適用國外優(yōu)先權的地域范圍,應當以該外國與我國簽訂了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國家條約為限,這是“互惠原則”的體現(xiàn)。

        同時、在行使國外優(yōu)先權時應當注意,其是以書面申請為啟動要件。#不屬于商標行政管理機關主動審查的范圍,需要以商標注冊申請人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時候一并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3個月內提交其第一次在外國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的副本,方某啟動國外優(yōu)先權的審查程序。

        上述案例中,普蘭娜公司在商標授權的行政程序中曾經提出過優(yōu)先權的主張,但是商標局并未對該申請給予回復,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后續(xù)的復審審查程序中對此亦未認定,導致了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日被認定為2010年12月28日,晚于引證商標一的申請注冊日2010年11月26日。然而,經最高法院查明可知,訴爭商標于2010年11月19日即在美國就相同商品的同一商標進行了注冊申請,并且后續(xù)向我國申請注冊的時間亦未超過《商標法》第25條第1款的規(guī)定,因此應當認定訴爭商標享有國外優(yōu)先權,其申請注冊日期為2010年11月19日,早于引證商標一,故引證商標一不應成為訴爭商標申請注冊的在先權利障礙,故最高法院對此予以糾正是正確的。

        以上就是公司寶給大家整理的“商標法原理與案例商標注冊申請原則優(yōu)先權問題”的相關內容,想要進行商標注冊、商標變更、商標轉讓的企業(yè)可以直接掃描下方二維碼咨詢我們。


        相關推薦:

        商標法原理與案例之在先申請注冊取得商標權制度

        商標法原理與案例之商標注冊申請原則強制申請

        商標法原理與案例之商標注冊申請原則共同申請

        標簽: 商標法原理與案例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開微信,點擊底部的“發(fā)現(xiàn)”,
        使用“掃一掃”即可將網頁分享至朋友圈。